2016/5/26 12:05:14
所在地段距離地鐵站只有50-60米左右的距離。 我們是book了2014年2月2日入住,但我是在2013年12月28日已經通過網站預付成功。我們當天- 1家4口,4個成年人12:30到達旅館后卻被告知我們預定的4人房已經沒有了。只能給我一間3人房,並退- 還我們500元人民幣。而且還在反復強調旅店已經沒有其他房間了。我想如果她實在沒有房間,我們怎麼在香港- 度過未來的3日2夜?迫於現實我們只能答應先去看看房間。於是就拉著2個24寸的行李箱,跟著她過天橋擠人- 群步行了起碼450米到達另一棟舊樓,看到了所謂的3人房。3人房內就只有一張1.2米的子母床,算上下拉部份,整張床的寬度都不知道夠不夠1.8米,怎麼睡得下4個成年人。而且下拉的床鋪上竟然有血跡,誰敢睡下去?現在想起來心裡還毛毛的。接著,我- 們就又拖著那兩個24寸的行李箱,回到旅館,但無論我們怎麼說,她都不肯把我們預定的4人房間還給我們。我- 們只能跟她說如果你都解決不了那就只能報警,看看需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。接著她居然厚臉皮地說就算報警,他- 們也給不了你們房間。所以,如果還有打算入住的親們可以想清楚。這樣的生意手法,還無誠信可言。這是我所要- 向大家說的第一個不滿意的地方。不過香港真是一個法制之區,因為我們還只是口頭說要報警,她就能變出2間沒窗的雙人房。在這裡真的要感謝香- 港政府。第二個說的也是設施很陳舊,因為她給我們看的第一家在6樓房間的床墊居然呈現凹字的,我實在不知道- 之前入住的住客是怎麼在上面睡的。接著,我們看在14樓的第二家房間,居然不是獨立衛浴,我和我妹妹都接受- 不了。只能再看6第三間,除了設施陳舊,床墊什麽的都沒有什麽大問題,經過上述2個房間的洗禮,加上時間已- 經接近13:30了,也沒辦法,只能接受第三家房間,但真的很小。目測沒有8平方。終於有一間房間是能住的- ,我們就把東西放下,和我妹妹繼續去看第4間雙人房。接著,恐怖噁心的一幕出現了。也是最讓人不能接受的地方,做旅館業的居然衛生那麼差,比在尖沙咀的旅館更差- 。我想我是永遠不會住這家旅店的。我和妹妹看到的第4家雙人房是還沒打掃的房間,地上都是污水和紙巾,床鋪- 還沒整理,統統都是一團亂的。老闆娘又是一通保證,那沒辦法吖,也只能接受,和她說如果我們回來還是這樣的- 狀況,我也不和你吵也不和你鬧,該怎麼做我也只能怎麼做,是打999還是打旅發局你自己想。到晚上我們回來- ,房間是整理好了,但拖鞋上的污漬缺使我們用熱水燙了再燙,用沐浴露洗了又洗,但 |